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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代言敢做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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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民代言,是人大代表义不容辞的职责。 敢说话。即敢于在会议和履行职责中大胆发表意见,尤其是敢于发表不同、乃至有争论的见解和观点。人大代表应自觉克服诸如了解情况少,怕说不周全;水平低,怕说不到点子上;政策法律吃不准,怕说错话;问题涉及到人,怕伤了感情、弄僵关系;问题牵涉有关部门或领导,怕得罪人,使单位工作受影响,个人遭打击报复等消极思想,牢记人民选举自己当代表的企盼和重托,从而破私立公,破怕为敢,在任何情况下都敢站出来,理直气壮地代表人民说话。
作者 白水
出处 《辽宁人大》 2006年第2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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