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附加费邮品的收集与组集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附加费标志有三大类,主要是戳记和收据大量存在,而凭证相对较少,邮票式凭证更经邮电部多次明令禁止。有人讲“附加费收据也是一种邮资任证”,这是没有弄清两者的性质,邮资凭证是有价票证,可以预售,全国通用;而附加费收据只在交寄邮件时开具给用户,它与购买邮票收据、挂号收据、包裹收据、汇款收据等一样,只是一种交给用户保存的纳费凭据。即使是附加费凭证一般也不预售,只能当时当地使用。
作者 尹立东
出处 《上海集邮》 2006年第7期23-23,共1页 Shanghai Philatel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