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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知应会十二项“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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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必须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让、营业执照和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广东省酒类生产许可证,方能生产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凋味品(糖、味精)、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等17类食品。
出处 《质量与市场》 2006年第6期13-13,共1页 Quality &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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