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举世瞩目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3月5日在北京隆重开幕。在两会党员负责人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大命题,这是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中外法治文明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做出的一项重大理论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因此,在“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我们要在深入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础上,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