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大危险源是指符合《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规定,或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认并统一监管的危险源,就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而言,主要包括:罐区、库区、生产场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在这些区域、场所、设施或设备内,涉及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危害物质,会出现突发性事件,诸如严重泄漏、火灾或爆炸,并可能导致对员工、公众或环境造成即刻的或日后的严重危害,事故后果危害较大。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06年第23期11-12,共2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