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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加强有色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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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八五”期间,各地区公司、企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各年度因工死亡、重伤人数均较“八五”前有所下降。沈阳冶炼厂、连城铝厂、石(艹录)铜业公司、新晃汞矿、株洲冶炼厂等一批企业经过长年不懈努力连续10年以上未发生死亡事故。
作者 王启明
出处 《有色金属工业》 1996年第8期44-45,5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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