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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政府主导型”广告监管体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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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政府主导型”广告监管体制是基于现实的必然选择。但“政府主导”导致了广告行业自律的事实性“缺位”,使其无法发挥其应有功能。在中国入关后广告业市场全面开放的背景下,政府职能转换是“政府主导”内涵的合理性发展,即实现政府职能的收缩、强化广告行业自律的功能。“民间化改革”是广告行业自律功能强化的合理路径。
作者 徐卫华
机构地区 湖南师范大学
出处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6年第4期38-40,共3页 Journal of Hunan Mass Media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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