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旨在从和谐社会核心范畴的确定、本质规定的产生、理想与现实的关系等方面对和谐社会构想进行探讨。认为融理想和现实于一身、概括了“现实社会与理想社会关系如何”的“应该”是和谐社会构想的核心范畴。和谐社会的本质规定也正是在立足社会事实、对照社会理想、回答“和谐社会应该如何”的问题中产生的。和谐社会构想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目标与过程的统一,长远目标与阶段目标的统一,是对立统一的高层境界。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8期9-10,共2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