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言
9.11事件后,美国政府加大了对国内各敏感场所的防范,特别是对容易遭受恐怖威胁的港口、设施、设备、人员或货物加大了控制力度,并在综合了其原有的某些法律、法规基础上制定了详尽的(2002年海上运输安全法/MTSA2002》,透过其某些条款以及为配合其行动而制定的诸如《美国海岸警卫队航行船舶检查通函(NVICs)》、《2002年海上运输安全法——针对船舶的自我评估演习》、(CFR 49 1520.7(k)运输保安机构规则——敏感保安信息规则》、《美国海岸警卫队——船舶保安检查——选择标准》以及《美国海岸警卫队外国船MTSA-ISPS规则符合性检查薄》等条例规则的实施,对与船舶安全尤其是与保安有关的一些细节、内容和要求进行了细化和延伸。
出处
《航海技术》
2006年第4期77-79,共3页
Marine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