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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本乳癌保留乳房治疗问题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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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80年代中后期开始,许多医院相继开展了乳癌保留乳房治疗,现在有逐渐增加的趋势。但由于历史尚短,有许多问题尚有待探讨。 1 适应证欧美国家基本上将Ⅰ、Ⅱ期乳癌作为保留乳房治疗的对象。但日本尚较为保守,虽然目前尚无统一标准,不同单位在适应证选择上亦存在差异,但多是Ⅰ期乳癌或肿瘤直径在2~3cm以下者,肿瘤距乳头应在3~5cm以上。东京女子医科大学附属第二病院外科自1987年开始,开展了乳癌保留乳房治疗,具体适应证是:(1)肿瘤直径不超过2.5cm(不考虑肿瘤的所在部位),(2)无淋巴结转移或者有转移但少于3个,包括原位癌(Tis);(3)除外广泛钙化、多发癌、腋窝淋巴结转移超过4个(n,β)或者有胸廓内淋巴结转移者,以及显著的淋巴管浸润者。
出处 《中国实用外科杂志》 CSCD 1996年第9期567-568,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Practical Surg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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