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析私营企业中的剥削问题,需要从理论上阐明企业中的“剩余索取权”的归属。传统企业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对企业中的“剩余索取权”的处理方式不同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分析。在现代法制社会,资本所有者凭借要素所有权而“无偿侵占工人利益”的行为是不正当的和不合法的。按照经济学的分析,所谓剥削是指某一要素所有者凭借某种特权而获得了其贡献以外的超额所得。在我国现阶段,维护私营企业内部雇工权益的主要力量是政府与工会。
出处
《经济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18-22,共5页
Economic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