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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5月18日,是中国方志事业值得永志不忘的日子。这一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67号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并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地方志工作正式纳入了法制化建设轨道。这是中国方志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它对于全国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延绵不断,代代相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出处 《河洛史志》 2006年第2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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