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所共知,房地产投资的一个突出矛盾,是资金运用的集中、大量和长期,与资金筹措的分散、小额和短期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的一个重要途径和国际惯例,是将房地产证券化。所谓房地产证券化,通俗地讲,就是将房地产“拆散”来卖给分散的、小额的投资者。当然,由于房地产权益的特殊性,这里所谓的“拆散”,是有严格的法律依据和监管过程的。形成的证券化产品是标准化的,并且证券化之后的产品有很好的流动性,投资者需要资金时,可在短期内将其兑现。
出处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
2006年第3期1-1,共1页
Journal of China Real Estate Apprais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