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城市化加速以及大型工程的建设。农村房屋拆迁变得越来越多。然而在过去的拆迁中。被拆迁农民的利益却受到了极大地损害。他们没有能够享受到发展带来的好处。反而受翻了损失。这不利于农村的发展。也可能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本文通过借鉴重庆城市房屋拆迁办法.北京城市房屋拆迁办法以及上海农村房屋拆迁办法。提出农村房屋拆迁应该运用成本法估价来补偿.同时从维持农民生活水平不变和保障农村中低收入农民的基本生活出发。探讨维护农民利益较为合理的补偿方式。
出处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
2006年第3期58-60,共3页
Journal of China Real Estate Apprais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