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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国资监管实际 扎实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市国资委认真组织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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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6月,市委、市政府决定组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明确市国资委作为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经市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对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部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并负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工作一年多来,市国资委重点做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内部不断完善基础建设。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特别注重建章建制、规范管理,不断用创新的方法推动档案管理工作。努力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体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作者 焦葵
出处 《天津档案》 2006年第6期25-26,共2页 Tianjin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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