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契约理念是西方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时代社会契约作为一种方法论被一些政治哲学家所运用,但在19世纪前的欧洲,社会契约是被作为一种社会历史事实加以确认的。这种被作为一种社会历史事实的社会契约,其理念有其自我生成、演化与嬗变的历史建构过程。大致先后经历了古希腊晚期形成的针对社会个体的“原子契约”理念、中世纪时期形成的针对社会不同主体的“多重契约”理念、宗教改革后形成的关于政治国家合法性解释的社会契约理念,以及在康德的哲学中关于政治合法性与道德自律性相统一的社会契约理念四个历史阶段。
出处
《学术论坛》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30-35,共6页
Academic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