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9年国家经贸委下发《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性质、担保体系的构架、担保种类、担保机构的职能和业务程序、担保资金管理、风险控制与责任分担以及担保机构的外部监管等作了明确规定。2001年3月,国家经贸委又下发了《关于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全国试点担保机构的基本条件、试点范围及其监管方式。接着又分批下达了试点机构名单。由此,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
出处
《投资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7期30-33,共4页
Review of Investment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