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情简介:
1997年至2001年底,湖北华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银实业)依法开发建设了“世纪花园”商品房小区,住宅的底部(架空层)均为室内车库或仓储房。该架空层的标高为2.2米,根据房管部门的规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层高标准,不得办理房屋产权证。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华银实业与小区业主签订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并与部分业主签订了《世纪花园车库使用协议书》,将部分住宅底部(架空层)车库(以下简称系争车库)交由该部分业主使用。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6年第07S期26-2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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