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2岁的韩某是河北省成安县吴村人.与边董村的刘某经人介绍谈恋爱.在今年春节前腊月二十六日结婚。按照农村习惯,结婚后第二天女方父母亲朋到男方家吃饭.饭后刘某的父亲将刚陪嫁过来的电动车骑走了。韩某非常生气,晚上埋怨刘某.说电动车是你的陪嫁.今天又让你爹骑走了,邻居知道了还不笑话?刘某说明天串亲戚骑回来。韩某又说:婚前给你家彩礼一万多元.你家却陪送得很少。刘某说嫌陪送少.咱离婚!你一句我一句争论不休。最后刘某为了缓和气氛.想和韩某亲热.被韩某拒绝。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6年第07S期46-46,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