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2005年9月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颁布,大学生婚育权与高校管理权之间的矛盾关系成为社会热点。其实,如果从法律层面说,大学生婚育权属于人权,自然高于管理权。从管理模式上说,高校对于大学生婚育应当积极输导而不是一概封杀。从文化层面上说,我们应当取出封建的东西,主动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健康的婚育观。
出处
《陕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年第2期26-27,共2页
Journal of Shaanxi Institute of Junior Managerial Personn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