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从新颁《会计法》的实施浅议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0年新颁布实施的《会计法》对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健康有序的会计工作秩序,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促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增强财务报告的实用性和指导性等方面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对单位负责人肆意违反会计制度和财经纪律行为的有关具体条款,为维护广大财会工作者的正当权益,创造良好的会计工作环境,追究惩戒因单位负责人原因造成的违纪违规和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是会计立法领域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本文就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作一探讨。
作者 吴桂高
出处 《江苏商业会计》 2006年第4期42-44,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