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自2005年5月1日起实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体现政治民主,彰显社会正义,利于司法公正和提升大众法律素养等方面有重要作用,但现阶段在陪审员的产生方式、结构、监督管理、任期制度、职权划分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为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需要严格陪审员产生方式与程序、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健全管理体制、明确职权等。
出处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2006年第B06期115-118,共4页
Journal of Neijiang Normal University
基金
内江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05NSD-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