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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布对进口耐磨纸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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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务部消息 6月16日,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45号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耐磨纸(以下简称被调查产品)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公告决定对该被调查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该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48064000。自2006年6月16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耐磨纸时,应依据初裁公告中确定的各公司征收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出处 《中华纸业》 CAS 北大核心 2006年第7期86-86,共1页 China Pulp & Paper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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