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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未遂伤亡事故信息处置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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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 2006年7月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发出《关于印发〈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未遂伤亡事故信息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调度[2006]126号)。《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未遂伤亡事故信息处置办法(试行)》自2006年7月2日起施行。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06年第28期3-4,共2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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