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制播分离,是相对于制播合一而言的,通俗地说,即指实行适度的电视节目制作与播出相分离,除了新闻、社教等发挥导向作用的节目由电视台自己制作外,其他一般电视节目则放手由社会力量制作,电视台负责对节目进行规划、评估、审核、收购和播出。二者各司其职,共同有效地完成电视节目的生产和播出程序。而如果把传输网络看作是电视节目得以播出的设备硬件,把电视台看作是电视节目的制作机构的话,那么现时广电业正着手进行的网台分离可看作是广义范畴的制播分离。
出处
《新闻传播》
2006年第7期49-49,共1页
Journalism Commun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