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公共财政是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是公共财政必须重点支持的产业。农民应该是公共财政的重点服务对象。加强农村公共财政法制体系建设,要求“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到农村大地”。并以法制化的形式予以制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没有农村的发展就没有整个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农村公共财政法制体系建设有助于推进农村的发展:没有农村的和谐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和谐。加强农村公共财政法制体系建设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农村。
出处
《财政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7期48-51,共4页
Public Financ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