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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确认继续有效的石化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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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以发改办工业[2006]97号函确认了继续有效的煤炭、石化、包装行业标准,其中石化行业标准96项,现公布如下。
出处 《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 2006年第5期47-49,共3页 China Petroleum and Chemical Standard and Qu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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