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着眼于动词的静态意义和动态意义,将致使动词分为两类:静态致使动词和动态致使动词,前者指本身带有致使义的致使动词,后者指本身不带有致使义的致使动词。文章着重分析了后者在致使框架中发生的词义变化及其制约因素。最后根据致使力的隐喻扩展,对广义的致使动词进行了重新分类,并分析了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
出处
《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2期100-104,共5页
Yantai Teachers University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