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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几点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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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市场、充分就业、发展高新技术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显著作用,其会计业务远没有大中型企业那样纷繁复杂,《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企》)在某些方面加重了小企业的核算难度,同时小企业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力在一定程度上也适应不了《企》的要求,《小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小企》)的实施,完善了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体系,由13个行业会计制度简化为3个企业会计制度无疑是企业会计制度体系改革的进步。然而,现在的体系是否比原来的行业会计制度可操作性强是新体系遭到质疑的一个焦点。“13化3”在形式上比原来的行业会计制度大为简化,也大大地增加了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很多人却认为相比原来的行业会计制度,新的制度体系并不实用。由于我国企业种类繁多,试图用一种或几种会计制度涵盖所有企业是不可能的。新企业会计制度体系主要的缺陷就是还不能照顾到某些行业的特点,金融企业有它的特点,所以有专门的会计制度来规范,其他行业虽然不像金融企业那么特别,但行业与行业之间还是有区别的。目前我国采用的是通过制定会计核算办法来弥补统一会计制度不能兼顾各行业特点的缺陷。会计核算办法是针对某个特定行业的特点,对企业会计制度做出的补充。现在财政部已经制订了一些会计核算办法,如《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民航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和《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但这又会走回分行业会计制度的老路.将来分得越来越细,必然回到行业会计制度的窠臼中去。
作者 汪德武
出处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06年第14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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