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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护理用品功效须经临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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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卫生部组织起草的《口腔护理用品功效检测标准(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牙刷、牙膏等宣称的功效,都必须经实验室或临床试验证明。
出处 《科技创业月刊(创富指南)》 2006年第8期60-6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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