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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中作乐的资产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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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国外,许多国家政府都赋予了资产管理公司特殊的法律地位和准司法权,从而使资产管理公司债权具有了超越一般债权的特权,而我国却未给资产管理公司立法,常常使得资产管理公司在保全和追收国有资产上力不从心,捉襟见肘。
作者 张士学
出处 《资本市场》 2006年第7期74-75,共2页 Capital Markets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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