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讲《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经过、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人民日报》最近曾报道:1996年1月10日,在北京百货大楼、西单商场等八大商场,同一牌子、同一型号的洗衣机价格一下子成了一个价,各家商场原来给顾客的价格优惠都被取消了。就在前一天,八大商场与九家洗衣机厂签订了一份'关于统一首都洗衣机市场零售价格的联合协议书',规定从次日起商场必须执行生产厂家规定的统一零售价格,从而导致了八大商场联合限定洗衣机价格的行为。报道认为这种作法既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又是一种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还有一份报纸曾经报道这样一个案例:两家毗邻的鞋店,一家生意兴隆,另一家门可罗雀,后者为了压倒前者,想出一个'绝招',把每种鞋的售价降到进价以下'大甩卖',并且把进价与售价列在一起昭示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