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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物价局发布规定“明码标假”将被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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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如今,成熟的消费者对于满街的“降价”、“处理”、“优惠”、“让利”标牌已不觉心动,甚至触目“跳楼价”、“大出血”也不惊心。不是人们情感变得麻木,失去了同情心,或者缺乏商品的价格意识,而是多次的上当受骗教训了人们:这些价格的背后,可能隐藏的是比它们更低的原价。 消费者自然喜欢物美价廉。《反不正当竞争法》允许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季节性降价,因清偿债务、转产。
作者 童叟
出处 《中国技术监督》 1996年第8期27-2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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