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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运用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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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执法部门对一家经销灯具的商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一种灯具的标识不合要求。随即抽样送检,经检测该批产品不合格,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可按第38条进行处罚;另一方面,按《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33条规定,经销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商品的,给予处罚也是适用的。究竟运用哪个法律,哪项条款,采取什么样的处罚,应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条款作出决定。笔者认为,在对销售者进行处罚时。
作者 邵维基
出处 《中国技术监督》 1996年第4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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