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源于西方国家针对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控制经济”的概念,许多WTO成员在其反倾销立法中并无“市场经济国家”的概念或判定标准。中美反倾销条款和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5条是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主要协议性依据。市场经济地位对我国出口总量影响微弱,但对个别产业或企业影响极大,增加了反倾销的数量和幅度,成为别国对我国采取更多的贸易保护措施的借口。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将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和国内经济产业的协调发展,对于驾驭市场经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意义重大。
出处
《商业研究》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4期187-189,共3页
Commerci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