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小企业法“政策法案”是大陆法系国家中国家政策与国家立法的结合物,从它产生之日起就兼具政策和法律的两重性。“政策法案”改“政策”的“真身”而行“法”的“化身”,把推行行政意志的政策纳入法域,构成对政策和行政权运作范围的限制,法治主义以中小企业政策的法化形式得以实施。中小企业“政策法案”适应现代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的主流,它是由一系列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按照法治原则和精神的要求以权利———义务模式组成的准法律规则系统。中小企业法“政策法案”模式为政策与法律并行作为贯彻国家意志的大陆法系国家提供了一条熔铸政策、法律各自优势推进法治化进程的新路径。
出处
《甘肃理论学刊》
2006年第4期120-124,共5页
Gansu Theory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