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性表达自由作为自由之一种,一直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反而因传统道德观念之影响而使得人们对之畏忌莫深,而法律亦对之极尽打击之能事。最近出现的网络“裸聊”现象以及各司法和执法部门对其作出的判决和处罚,充分体现了我国性表达自由与法律之间的关系。而这有着深刻的道德、价值背景。此外性表达自由亦因为其有着深刻的公法层面的意义,也即国家不得干涉个人的思想,亦应引起我们每一个人的警醒。
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
2006年第8期143-148,共6页
Supplement to the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