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前推进城市化的实践中,如何切实有效地保护好失地农民的利益,成为事关稳定大局和城市化顺利推进的重大现实问题。那么,怎么样才能让农民无后顾之忧,并能从征地中真正得到实惠?这正是留用地安置政策出台的目的——惠民,通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维护失地农民的整体和长远利益。上海、宁波、杭州、温州等地试验表明,被征地农民从安置留用地开发获得的收益大大高于现金征地补偿标准,而且能使农民得到较好的、稳定的、长期的收益。可见,留地安置是目前一种较为理想的征地补偿方式。但随着留用地安置的逐步推广,在各地的实践中都出现了一些与“惠民”目的不协调的现象,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06年第7期21-22,共2页
Zhejiang Land &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