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业贿赂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的一大“公害”。为此,党和国家在反腐败的统一框架下,把开展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六大领域作为2006年专项治理商业贿赂行为的重点。准确地把握现阶段商业贿赂的特点,积极探索反商业贿赂对策,不仅是维持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也是将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6年第07S期9-10,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