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一个真实案例引出的话题
湖北房县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警方在2003年6月15日抓获一名逃亡半年之久的杀人犯罪嫌疑人王某后,经检查发现他身患晚期肺结核,医生断定他已经活不了多长时间。在随后羁押他的10个月中,共抢救5次,花去医疗费数千元。2004年4月27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王某死刑。王某不服,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等待法院终审判决的5个月时间内,王某的身体状况急剧恶化,警方又花费数千元对其前后进行8次抢救,直至2004年9月29日,死刑犯王某被执行枪决。据悉,为救治王某所花费的医疗费,合计相当于该县20名警察财政下拨的一年医疗费的总和。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6年第07S期50-51,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