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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供电企业法治工作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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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厂网分开、电监会成立等改革措施的实施,供电企业的定位发生了变化。其法律职能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供电企业行政职能逐渐淡化。企业定位越发明确,但供电企业又不同于纯粹的企业.具有公用性质,与政府、与用户都有特殊的关系.使供电企业的法治工作出现了新的课题。供电企业加强法治工作是适应改革形势,维护各方利益的重要保证。
作者 徐正贵 吕丹
机构地区 浙江绍兴电力局
出处 《中国电业》 北大核心 2006年第7期74-76,共3页 CHINA ELECTRIC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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