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管理,保证渔业船舶航行作业安全,保障渔业船舶和渔民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农业部制定了《渔业船舶报废规定(草案)》。这个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监督机构登记的渔业船舶。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报废制度,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报废管理工作。内容包括:报废标;隹、报废程序、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自2006年6月21日起施行。
出处
《有色金属再生与利用》
2006年第6期6-6,共1页
Non-ferrous Metals Recycling and Util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