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进出口货物申报不实 报关企业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5年6月15日。华讯电子设备有限责任公丽(以下博称华讯磐司)委托新远国际运转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远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某海关申报进口缝合机3台.申报价格每台15.4万美元。
作者 刘浩宇
出处 《中国海关》 2006年第7期54-55,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