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缓解由客观业绩评价指标导致的激励扭曲,企业设计的激励合约通常包含主观业绩评价的内容。主观业绩评价的核心特征是上级对下级的业绩评价结果不能为第三方甚至下级所证实。本文在对主观业绩评价进行概念界定的基础上,从决定因素和后果两个方面对主观业绩评价的经验研究进行了评介,最后对相关研究的未来发展提出了三点建议。
出处
《外国经济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7期46-52,共7页
Foreign Economics & Management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水电企业流域化
集团化
科学化管理理论和方法研究>(批准号:50539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