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浙江省永康市为加快山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决定由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分三种类型进行扶持:一是在荒芜农用地上连片新开发桑、茶、果园,50亩以上每亩奖励300元,100亩以上每亩奖励500元,200亩以上每亩奖励600元,对属于“十大农业品牌”建设基地的,在上述补助基础上再提高20%。二是对连片1OO亩以上的种养业基地修建机耕路,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每米补贴20元。三是对新建5立方米以上的旱坡地蓄水池,每口补助1000元。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06年第7期6-6,共1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