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公共财政支持和谐社会建设,说到底是要妥善解决财政如何促进经济中长期持续较快平稳发展问题。一是构建和谐社会,公共财政责无旁贷,但要找准位置,不可能“包打天下”,必须在尊重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弥补市场缺陷和不足。二是公共财政所促进的经济增长应当是公平的、可持续的增长。应克服以往重设施等“硬”投入,轻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等“软”投入的倾向。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06年第7期8-9,共2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