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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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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了重要位置,指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特征之一。综观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史,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我们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应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有意识地去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境界,达到与自然和谐相处,而不能以牺牲子孙后代的发展条件为代价来求得眼前的发展。这是可持续发展的真正含义,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作者 燕芳敏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06年第6期17-1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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