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师评价需要正确处理几对矛盾,即评价目的是奖惩还是发展的矛盾、评价标准一致与多样的矛盾、评价主体一元与多元的矛盾、评价方法量化与质性的矛盾。发展性教师评价并非与奖惩性教师评价势不两立,而是对奖惩性教师评价的继承和发展;就某个学校、在某一相对稳定的期间而言,可以建构出相对的、公认的和一致的校本教师评价标准,同时还要建构出多样性的评价标准;“多元化”并非是多个“一元”的相加,其实质是一个“整体”、一种“关系”,“评价主体多元化”是指评价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量化和质性表面上存在尖锐对立的倾向,但从辨证的角度看,实际上是一种优势互补的关系。
出处
《教育研究与实验》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30-34,共5页
Educational Research and Experi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