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局前拟的“二十四史整理计划”,对于各史的校勘、分段、标点办法已作了概括性的说明。西北大学历史系在校点《汉书》时,又参照这个文件定出了比较详尽的“凡例”。其中有些问题是“整理计划”没有涉及到的。为了使各史的校点办法做到基本上一致,现在把它加以整理,并结合《史记》、《后汉书》在校点中摸索出来的一些经验写成“补例”,分送给整理各史的同志参考。其中所谈到的问题,只是补充前一个文件的不足,不是全面的,仍请与“整理计划”附一“使用标点符号示例”参看。如有不同意见,希望提出讨论。
出处
《书品》
2006年第4期86-90,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