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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行建筑劳务分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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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深圳市建设局对推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做了具体部署:一是从2006年8月1日起,首先在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中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二是从2006年10月1日起,在全市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工程中的一类工程,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三是从2007年1月1日以后,全市所有工程必须全面推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据介绍,深圳市推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后,将实行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后,建筑劳务企业必须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在培育建筑劳务企业的同时必须强化执法力度,
出处 《中国工程建设通讯》 2006年第11期17-1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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